民法典规定的担保物权有哪些
担保物权的范围在《民法典》中有所规定,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主债权及其利息 :担保物权所涵盖的主要债务金额以及因债务产生的利息。
2. 违约金 :如果合同中规定了违约金条款,那么在债务人违约时,债权人可以依据违约金获得赔偿。
3. 损害赔偿金 :因债务人行为导致债权人损失时,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的金额。
4. 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 :在担保期间,如果担保财产需要保管,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债务人承担。
5. 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:为了实现担保物权而产生的各种费用,比如拍卖或者变卖担保物的费用。
此外,如果当事人之间对担保范围有其他约定,那么应遵循这些约定。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信息基于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具体实施时还需参照当时的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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